中广互联CEO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曾会明
“三网融合”实际上就是大家都变成全业务运营商,竞争在所难免。
“三网融合”是在新的社会形势、经济形势下,寻求政府管制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平衡点的重要举措。国家希望通过广电与电信的双向进入,改善产业布局,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,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、生活服务需求,拉动国内消费,形成新的经济增长。
从“《阿凡达》下线”说起……
近来,网上关于“《阿凡达》下线为《孔子》让道”一事炒得沸沸扬扬。美国《华尔街日报》抱怨“阿凡达在中国飞得正高,却被北京剪断翅膀”,还有美国媒体甚至离谱地猜测,中国限制《阿凡达》是因为惧怕其中传达的“反抗强制拆迁”的信息。
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副局长张宏森表示,没有强制措施让《阿凡达》撤片,由于2D版本的《阿凡达》票房并不高,占不到1/3,造成了“3D版《阿凡达》买不到票、2D版《阿凡达》不饱和”的现象,所以2D版本下片也是正常的,这是“市场自然淘汰行为”。
即便《阿凡达》的下线确有保护国产电影之意,其出发点也无可厚非。从世界电影的发展历程及现状来看,各国政府无一例外都对本国的电影产业实施了扶持和保护政策。WTO中有“文化例外政策”,允许各国给国内电影生产予以补贴,允许规定本国放映单位必须放映一定数量和一定时间的国产电影。
但同时必须看到,在已充分市场化的电影市场里,观众的选择成为真正的王道。WTO打开的大门要求我们必须用实力去应对竞争,今年12月之后,只允许中影和华夏两个国有公司发行进口片的格局也将被WTO的裁定所改变。在这方面,我们看到业界日前举办了“电影《阿凡达》启示与思考座谈会”,这是一个很好的态度与方向。
回到“三网融合”的主题上来。WTO电信附则第二条指出,“签约国的广播电视节目的有线或无线传播手段”不对外资开放;“文化例外”被写入了最后文件,这是为了保护各国的文化利益而制定的特殊政策,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有线电视网、音像市场等范围。
因此,有线电视网在全球都是作为国家的“文化例外”而受到特殊保护的,它也是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。有专家分析指出,有线电视网是同时具备公益性、政治性、文化性和经营性的特殊产业。美国联邦通信法第621条(B)也规定:“有线电视运营商如果要经营电信业务,不用再另外申请营业执照”,该法第651条第(A)款规定:“电信运营商如果要经营视频业务,必须重新申请营业执照,并要接受第653条的限制。”
在这样的前提下,笔者认为“双向进入”之前,应首先厘清有线电视的公益性、政治性、文化性与经营性,通过政策及财政对前三个属性予以保障,与电信进行双向进入乃至形成适度竞争的应该只是其“经营性”部分。
“三网融合”新政对有线行业的短期、中期是利好的,但必须认识到,政策倾斜与保护是“国家对公共利益保障的强调和重视”,同时希望促进有线的发展以形成“适度竞争”,这并不能保证自己在“经营性”方面的高枕无忧,就像《阿凡达》事件一样,观众的选择、市场的选择不可违背。虽然“三网融合”新政指出电信企业只能从事“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”,不包含“播出”、“播控”之类的词汇,实际上有线网络也同样没有这些权力。有线网络的“公益性、政治性、文化性”受到国家的保护不会动摇,但其“经营性”做得不好,同样会被光纤到户之后的IPTV所替代。这四个属性是可以像波分复用技术一样被不同的“波”来分别承载的。
竞争还是合作?
笔者认为,“三网融合”实际上就是大家都变成全业务运营商,即TriplePlay,竞争在所难免。但作为仅有电信收入1/25的有线行业,要实现3+1的竞争格局仍有一段漫漫长路要走。在此,入户率还不错的同轴接入网络几乎是广电唯一的资本。
同时,缺少固网的中国移动与有线网络存在很强的互补性,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则分别在南北有类似的合作需求。实际上,中国电信重组之后,去年电信企业与有线网络在各地的合作已经颇有一定的规模,正是出于上述原因。
我们要看到,即便在“三网融合”政策出台之后,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依然远甚于他们与广电的竞争。竞合已成为当今市场的趋势,如何利用这样一个哪怕可能只是阶段性的机会,通过合作加强自身的运营能力,以迎接将来全业务竞争的挑战,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。
对有线电视行业而言,“三网融合”外因的推动可能比内因更起作用,这可能是厘清公益与产业的最后机会,是由分散走向统一的最后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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